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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3.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行事执行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参与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等工作。

7.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部、刑事检察部、控告申诉部、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法律政策研究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

2.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3.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

2.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3.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分院党组始终坚守检察主责主业,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摒弃粗放式办案和管理模式,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

(一)紧扣一取消三不再,抓实三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抓实业务管理,树牢正确履职导向。建立季度案件质效分析机制,全年形成质效分析报告4份,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43条,层层压实办案责任,倒逼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抓实案件管理,强化全流程监督管控。全年发出流程监控提醒108次,整改到位率100%;全年评查案件143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涉案财物接收、保管、处理各环节闭环管理,账实相符率达到100%。三是抓实质量管理,筑牢司法公正防线。建立案管部门与监察室半年会商机制,形成业务监督与纪律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深耕刑事检察,筑牢平安法治根基。2025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61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120人。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从严打击突出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毒品审查起诉案件1618人(含基层院改变管辖至分院的89人),均审结提起公诉。二是深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精准服务反腐败大局,全年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7人, 7件案件均未退回补充调查,已判决的5件案件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意见。三是重拳打击跨境犯罪,全年办理拐卖妇女儿童、妨害国(边)境管理、跨境毒品等犯罪案件57117人。四是聚焦中老铁路安全保障,审查起诉相关案件1941人,同步开展四进(进列车、进车站、进乡村、进站段)法治宣传,筑牢中老铁路安全法治防线。五是深化两项监督提质增效。扎实开展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依法清理公安机关挂案6件,有效破解监督线索难题。六是从严从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年办理未检案件1025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七是以高度检察自觉投身11.27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八是积极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对临翔区院移送的2条监督线索进行充分研判分析,并对发现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

(三)做实民事检察,守护民事权益公平。全年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件。一是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精准破解民事争议。二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在办理杨某某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针对地铁站台及车厢安全警示设施不完善、提醒不充分等隐患,向地铁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堵塞安全漏洞。三是聚焦法院民事办案共性问题,强化类案监督。

(四)做强行政检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4件。一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精准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在办理空港经济区城管局申请监督的5件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案件中,采用向上沟通+协同治理工作模式,通过与行政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磋商协调,推动行政机关撤回监督申请,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强化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多渠道挖掘监督线索。四是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向铁路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件,均被全部采纳。

(五)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公共利益安全。全年共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一是护航铁路高质量发展,筑牢铁路安全公益防线。立办铁路外部环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2处。二是聚焦民生领域公益,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守护食药安全,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5件已完成整改,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微信朋友圈售卖违规添加激素中药粉、快递企业寄递查验不严及面单个人信息未去标识化等问题,向昆明市邮政局制发检察建议;规范网约车市场,针对网约车行业合规性不足、行政机关一案双罚落实不到位等乱象,向昆明市交运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压实平台责任,截至12月,昆明市网约车合规率从61%提升至89%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37,378,713.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73,420.9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92.58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60,450.76元,下降8.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61,700.04元,下降8.25%;其他收入增加1,249.28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37,436,780.94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5,681.62元,占总支出的77.56%;项目支出8,401,099.32元,占总支出的22.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62,304.84元,下降8.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少1,474,035.23元,增长5.35%;项目支出减少4,836,340.07元,下降36.54%。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35,681.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42,630.17元,占基本支出的8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3,051.45元,占基本支出的13.7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6,430.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01,099.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2,923,142.0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铁检两级三院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批准逮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批捕起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各类刑事案件。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及暴恐、邪教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反分裂、反间谍、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工作。三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督查。四是着力巩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指导,强化业务素质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检察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帮助检察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六是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方向,推进后勤服务改革,理顺后勤服务体制,加大向社会购买后勤服务力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满足干警需求。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4,838,268.36元,主要用于铁检两级三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所需的经费开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服务保障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充分履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提高保障能力为主线,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信息化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73,420.9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减少3,361,700.04元,下降8.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532,26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012,170.45元,检察监督9,345,092.01元,其他检察支出175,00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在年中下达该笔项目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2,06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9,030.24元,死亡抚恤328,49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42.9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存在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变动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4,66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92,528.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1,047.4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09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年初预算以2024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存在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变动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4,4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54,423.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以202411月在职人员信息为基础测算2025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存在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变动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2,773.34元,决算为516,42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826.82元,增长30.8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239,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873.34元,决算为275,706.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39%,完成年初预算的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00.00元,决算为1,1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1.7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400.00元,增长102.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33.82元,增长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07.00下降73.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07.00元,下降73.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2,773.34元,支出决算为516,42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826.82元,增长30.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23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873.34元,决算为275,70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00.00元,决算为1,1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1,400.00元,增长102.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33.82元,增长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7.00元,下降73.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07.00元,下降73.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本级)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其他车辆老化,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本级)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衔接、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3,051.45元,比上年减少4,829.49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2025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铁检两级三院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资产总额205,813,606.07元,其中,流动资产3,676,430.28元,固定资产184,464,47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17,664.98元(净值),其他资产55,037.7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90,837.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0,525.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47,769.5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出租房屋1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5,846.0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7,252.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92.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7,460.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6,013.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37,434.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公开2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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