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规范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规范化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附楼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Z20251207
2.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规范化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4296.1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陆元壹角整)。
5.最高限价:314296.1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陆元壹角整)。
6.采购需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规范化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春节假期除外)内完成所有内容并验收完毕交付使用(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符合本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的符合本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09:00至12:00,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附楼5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
(1)现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远程报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以上资料发送至bjdf2025@163.com邮箱(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缴纳或转账至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
账 号:871905928110202
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附楼5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附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官网(http://www.tlkunming.jcy.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海文路99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03250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附楼5楼
联 系 人:舒滋涓、何磊、马仲权、张德平、史文宝、谢蓉、李墨馨
联系电话:1512504044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
帐 号:8719059281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