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第二届听证员选任决定的公告
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第二届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方案》的选任条件和程序,经过公示并报检察长批准,现决定选任王燕萍等23名同志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第二届听证员,任期三年,自决定发布之日起算,至2028年10月20日中止。
附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第二届听证员名单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第二届听证员名单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1
王燕萍
女
云南省公证协会
2
刘立新
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
3
刘国乾
云南大学
4
刘洪文
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
5
刘祖鹏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6
李红富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普洱基础设施段
7
李波
8
李彦虎
开远工务段
9
杨珂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10
初晓辉
云南农业大学
11
张吟竹
云南财经大学
12
陈梅
昆明叶飘零商贸有限公司
13
陈嘉佳
昆明工务段
14
金怀刚
云南同胜(巧家)律师事务所
15
赵祥翱
16
赵晨
17
段志恒
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
18
段克钦
云南权锦律师事务所
19
郗伟
西山区泉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
黄和平
云南云恒律师事务所
21
蒋朝伟
22
蓝平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3
褚武明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