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国铁集团《关于加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强化铁路安全法治保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检察院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共同开展的“铁检同行 共护平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实践“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检、地、企三方联动,共护“丽香铁路”运行安全,8月28日上午,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广通工电段丽江综合维修车间召开“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专项工作座谈会,丽江站、丽江站派出所、广通车务段、广通工电段、玉龙县检察院、玉龙县交运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在听取与会各方对“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专项工作、“双段长+双检察长”机制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提出意见建议后,丽江市检察院石瑞文副检察长发言认为“双段长+双检察长”机制目前运行顺利,效果较好,下一步将加强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共护平安。
会上,王向红检察长就“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专项行动、“双段长+双检察长”机制运行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护路铁路防线。要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铁路安全持续稳定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检察机关对铁路部门梳理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全力推进治理。积极参与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规范“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加强路地检察机关协作的同时,要强化与地方职能部门、铁路部门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为护航铁路运行安全、优化铁路运营综合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注重司法谦抑性、公正性。积极稳妥、精准规范开展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重检察权运行边界,既要监督履职到位,又不能越俎代庖,适时介入调查,通过诉前程序未能实现公益保护的,要依法提起诉讼。
四是注重铁路沿线文物保护。铁路文物是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是铁路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宝贵财富,铁路文物保护是铁检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昆明铁检分院去年对滇越铁路文物保护开展调研,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家寨铁路桥存在的安全隐患,路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分别向属地政府及具体职能部门立案磋商或者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共同守护好百年滇越铁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