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研讨活动,围绕“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表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刻认识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题,通过会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决定》(第六、九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内容进行了学习,3名同志围绕主题进行了学习交流。
会议要求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的新要求新部署上来
二、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事)件
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紧密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三个善于”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能动履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每一个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和释法说理,让每一个案(事)件的办理都符合法治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在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履职办案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三、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乡村振兴,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对口帮扶单位政治责任,坚持“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具体路径,结合对口帮扶的河边寨村实际,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河边寨村落实落细,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通过能动履职,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昆明铁检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针对涉及“三农”以及“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强、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问题开展监督,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在办案过程中严把质量关,突出高质效导向,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切实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