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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党纪 强作风 推动铁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昆明铁检分院)举行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扩大)学习研讨活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对《条例》的理解融入到日常检察办案中,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高质效的检察工作践行检察担当”这一主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昆明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红主持学习,全体党组成员作中心发言,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分别作交流发言。副厅级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 会议强调 ·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集中体现了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创新成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


· 会议要求 ·

一是深学、细学,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




昆明铁检机关两级三院要按照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把握学习重点,掌握方式方法,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入持久学,持续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学、深学,深刻认识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全面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


二是把握重点、细照笃行,确保学习见成效




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细照笃行,时刻督促自己恪守“六大纪律”,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能动履职,抓实“公正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知促行,抓“常”和“长”,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坚持、重在日常、抓在经常的系统工作,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把铁的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惯成自然”;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不断完善纪律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提升司法能力、锤炼过硬作风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相结合,把“六大纪律”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好“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履职成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扎实行动书写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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