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过去一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自觉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三个定位”建设和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上取得新成效。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全链条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起诉涉诈犯罪8567人,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毒品等跨境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全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13040人,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制定工作举措,开展专项治理,涉检信访、涉检重复信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4.3%和50%,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上行、外溢。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78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强化精准普法、“普治结合”,进一步提升了边疆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865人,挽回经济损失2.02亿余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趋利性执法,持续清理涉企“挂案”,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390个。依法保障绿色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化跨区域“联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立办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6件。紧扣辐射中心建设,建立“双段长+双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中老铁路、滇越铁路沿线安全,文物保护等履职尽责。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理标志保护等强化法律监督,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13人,立办了一批地理标志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督促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问题,开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推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上取得新成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坚决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763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169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有力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实现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双下降”。切实为特定群体纾困解忧,办理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就业群体维权案件8051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以检察之力传递司法温度。
四是在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上取得新成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侦查监督、刑事抗诉等工作机制,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抗诉208件,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保障了人权。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6531件,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74件。坚持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700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818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200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案件25人,守牢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